一、律师个人简介
宁波覃涛律师,是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部主任,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刑法专业,拥有超10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他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近三年成功处理刑事、民商事案件242件,其中刑事案件182起,涉及诈骗、掩隐、帮信、卖淫、强奸、猥亵、走私、贪污、职务侵占、销假、商标侵权等众多领域。凭借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出色庭辩技巧和深厚法律功底,为客户最大程度保障权益,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其代表案件成果显著。高某缅北电信诈骗案,诈骗金额549万,成功争取到缓刑;熊某电影投资诈骗案,诈骗金额8000余万,熊某作为骨干成员争取到3年半,远超当事人及家属预期。在郭某敲诈勒索、诈骗10岁小孩案中,经辩护数罪并罚争取到6年半。余某某期货交易诈骗案,非法获利20余万,也成功争取到缓刑。
此外,覃涛律师持有心理咨询师、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报关员、报检员、临床医学等执照,广泛知识体系助力当事人取得缓刑、撤案、不起诉等诸多成果。他还荣获“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调解能手”“德才兼备、匡扶正义好律师”等荣誉。宁波覃涛律师以专业、靠谱、有责任心的态度,无疑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二、精品案例
2018年下半年,陈某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XX广场室内成立武汉XX公司。其招揽众多员工,组建业务组、催收组,并配备财务、人事人员,形成以他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借套路贷实施犯罪。
集团中,秦某、洪某、邓某、王某、贾某、冯某为一般成员。秦某、邓某、王某负责记账、统计业绩;洪某负责发放招聘广告、分发客户资料;贾某、冯某负责催讨债务。
2019年2月至8月21日,该集团恶行累累。发放套路贷25万余笔,与林某、何某等多地被害人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虚增贷款金额实施诈骗,共计1420万余元。期间,因部分客户逾期未还款,贾某、冯某伙同催收组组长周某某,采用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对顾某等被害人进行恐吓、辱骂,威胁“P图侮辱”“爆通讯录”,滋扰亲友。
后被告人均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秦某、洪某、邓某、王某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贾某、冯某因寻衅滋事罪,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此过程中,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被告人辩护。他们精准分析案件,深入研究法条,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主动沟通案件进展。面对复杂案情,仔细梳理证据寻找突破口,据理力争,详细阐述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及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最终法庭采纳辩护意见,让被告人获相对合适判决,充分展现律师专业素养与尽心尽力的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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