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南宁陆伟仙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自2017年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政府法律顾问领域,是值得信赖的资深法律专家。
专业领域
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代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近两百件案件。
典型案例
在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成功为金融机构处理涉及超千万元的重大纠纷,通过精准梳理资金流向、有效固定债权凭证等方式,帮助追回逾期债权超千万元。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结合企业用工实际与法规,为企业制定合规方案,规避潜在用工风险,保障客户权益。
在政府法律顾问领域,长期为南宁市青秀区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服务。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大量非诉法律事务,出具数百份专业法律意见。积极代理政府相关诉讼案件,维护行政机关合法权益。深度参与多项重点专项工作,如全程参与南宁市中山路南段扩建项目征收工作,参与《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调研及草案编写,参与南宁市良庆区民政福利园PPP项目等。
资质荣誉
凭借丰富实务经验与专业服务能力,在民商事争议和政府法律顾问领域展现卓越实力,是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服务优势
陆伟仙律师在南宁地区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沟通高效,能迅速理解客户需求。法律分析精准,总能为案件找到关键突破点。在为客户争取权益方面成果显著,无论是民商事争议还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都能全力以赴,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典型案例
2019年,南宁市青秀区的刘XX碰上了一件烦心事,她觉得自己在征地补偿这事儿上权益受到了损害,于是下定决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6月21日,刘XX把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一同列为被告,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这三个被告履行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7月4日,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的过程中,法院发现了关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地补偿的法定职责本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在本案中正确的被告应该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刘XX把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列为共同被告属于列错了。法院向刘XX说明情况,让她变更被告,刘XX经过慎重思考后,书面回复表示不同意变更。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刘XX的起诉,本案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刘XX之前预交的50元也由法院退回。如果刘XX不服这个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在整个事件中,能充分看到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审理案件,刘XX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也值得钦佩。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没有直接参与具体情节,但法律的公正裁决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出法律的严谨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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