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李艳龙律师,作为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济南法律界声誉颇高,是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
他身兼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要职,还荣获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这些都是对其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李艳龙律师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领域表现卓越,尤其在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方面,有着独到且成熟的思路。他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如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等,均成果斐然,有的成功争取缓刑,有的直接获无罪判决。行政案例更是众多,像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等,经他代理后,法院依法撤销不合理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无论是确认违法、争取赔偿,还是撤销错误决定书,李艳龙律师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选择李艳龙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选择胜诉保障、选择放心安心。他是济南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典型案例
独女张某在父亲梁某不幸离世后,满心期待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然而,该房屋却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房产归自己所有,并要求陈某返还。陈某辩称,房子是他与梁某共同的,梁某已将50%产权赠与自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确定是梁某个人合法财产,遂裁定驳回张某起诉。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在此关键时刻,经验丰富的律师介入此案。这位律师擅长处理各类继承纠纷案件,深知其中复杂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然这套集资房没有房产证,但只要能确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就可作为遗产分割其使用权。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精准分析案情,耐心倾听张某诉求。通过仔细梳理张某提供的房产照片、协议书复印件、收据复印件等证据,逻辑严密地向法院阐述房产应属梁某遗产。律师还预判了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高效地完成了证据固定。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果断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让事情朝着有利于张某的方向发展,充分展现了律师在继承领域强大的专业优势和尽心尽力的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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