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关系是怎样的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均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的金额。
二者在性质上,违约金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性,损害赔偿金主要是补偿性。在适用方面,若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若违约金足以弥补损失,则不再支付损害赔偿金;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总之,二者目的都是填补非违约方损失,不能并用,以避免非违约方获得不当利益。
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是否可以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并用。
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赔偿金额。损害赔偿是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后的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以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此即二者并用的一种情况。比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万元,但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3万元,那么受损害方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可就超出部分要求违约方赔偿。
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在某些特殊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唯一赔偿方式,排除了损害赔偿的适用。具体情况需结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是什么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如下:
违约金优先适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首先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此时以弥补实际损失为目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减少:当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二者并用的特殊情况: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但需综合考量,避免过度赔偿。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对于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仍可主张损害赔偿。总之,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合同约定,合理确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
当探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关系是怎样的时,要知道它们并非简单割裂。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违约时应支付的金额,而损害赔偿金是因违约造成实际损失的补偿。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那要是在合同履行中同时涉及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与适用问题,该如何准确处理呢?若你还对此有疑惑,比如不知道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者不清楚怎样确定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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