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保证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免除
连带保证责任在以下情况下可能免除:
1.主债务消灭。如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自然消失,连带保证责任也随之终止。
2.保证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若债权人放弃了对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等担保物权,一般视为其放弃了部分债权,连带保证责任也可能相应免除。
4.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主合同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免除保证责任。
总之,连带保证责任的免除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二、连带保证责任约定的最长保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所以,连带保证责任约定的最长保证期限,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时是二年。
三、连带保证责任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连带保证责任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权人与保证人存在有效的保证合同关系,明确约定为连带保证责任。其次,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再者,债权人已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在起诉时,债权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保证合同、主合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证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凭证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若查明事实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会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需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之后保证人可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连带保证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免除呢?当主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还有,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对于连带保证责任免除的具体情形你是否还有疑问呢?比如在实际案例中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免除情形等。若有不解之处,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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