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判刑还有追诉期吗
一般情况下,已判刑就不存在追诉期问题了。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期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期则不再追诉。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已判刑意味着案件已经经过司法程序定罪量刑,进入执行阶段,不再适用追诉期的规定。
二、已判刑的案件还能进行追诉吗
一般情况下,已判刑的案件不能再进行追诉。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同一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已作出生效判决并执行刑罚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追诉。
不过存在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果发现已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此时可能会重新审理案件,存在再次追诉的可能。另外,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等,也可能引发对案件的重新审查处理。但这些都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再次追诉,而是基于特定的纠错机制。总之,已判刑案件通常不能追诉,特殊情况需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判断。
三、已判刑案件在哪些情形下还能追诉
根据《刑法》规定,已判刑案件在以下情形下仍可追诉:
1.案件已过追诉时效,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一般不再追诉,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可以追诉。
需注意,具体案件的追诉与否,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判断。
关于已判刑还有追诉期吗这个问题,答案是一般情况下,已判刑的犯罪不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您对已判刑后的其他法律问题,如减刑、假释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