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需满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等要件。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常见情形如下:
首先,不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表象,比如没有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等。
其次,相对人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例如在交易中,对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代理行为未作进一步核实。
再者,被代理人对行为人无代理权不存在过错。像已尽合理注意义务防止他人冒用名义等。
最后,相对人并非善意且无过失。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交易,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若出现此类争议,需综合全案证据,依据上述要点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无代理权:即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被代理人的授权。
2.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比如,被代理人曾向相对人表示过授权行为人,或存在相关交易惯例等。
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且对其无代理权不存在疏忽或懈怠。
4.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
表见代理发生后,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被代理人需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有何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者区别在于: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往往无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其次,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表见代理直接有效,被代理人需承担代理行为的后果。最后,举证责任不同。无权代理中相对人需证明行为人无代理权;表见代理中相对人只需证明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由被代理人证明行为人无代理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复杂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综合全案证据依据上述要点进行判断固然重要。然而,实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当事人可能对具体的证据收集、法律条文理解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存在诸多疑问。比如在交易中,如何确切判断自己是否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若发现可能存在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形,又该如何妥善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仍有困惑,别再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拨开迷雾,提供精准的解答与有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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