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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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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111人看过
导读: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故意,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主观意图非法掌控他人财物、排除权利人正当支配。司法实践可从三方面判断:一是事前有无履行合同能力;二是签订合同后的履约行为,如拿到财物后逃匿、挥霍等表明有此故意;三是对财物的处置方式,随意处分、拒不返还体现该故意。构成此故意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将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

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故意,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主观上具有意图非法掌控他人财物,排除权利人对财物正当支配的心理状态。

司法实践中,可从多方面判断是否具有该故意。一是看行为人事前履行合同的能力,若根本无履约能力却签订合同,可能存在非法占有故意。二是考察行为人签订合同后的履约行为,有积极履约表现通常无此故意;若拿到财物后逃匿、挥霍或用于违法活动,就表明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看对财物的处置方式,若随意处分、拒不返还,也体现非法占有故意。

依据《刑法》,有非法占有故意,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故意如何认定

认定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故意,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看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若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却签订合同,可能有非法占有故意,如无资金、货源却大量签订供货合同。

二是考察履行合同的行为。有履行诚意会积极履约,若以各种借口拖延,或直接携款物逃匿,可认定有非法占有故意。

三是看对取得财物的处置。若用于挥霍、偿还债务等非合同目的,而非用于正常经营履约,可作认定参考。

四是违约后的态度。有履约诚意会积极承担违约责任,若逃避责任、拒绝返还财物,可认定有非法占有故意。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

三、合同诈骗中损失赔偿责任咋界定

合同诈骗损失赔偿责任界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依据《民法典》,实施合同诈骗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减少,如交付的货款、遭受的财物损毁等;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像正常履行合同可获的利润。

定损失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很关键,即损失是因诈骗行为直接导致。同时,被诈骗方有义务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合理措施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责任自负。

司法实践中,损失赔偿以填平为原则,使被诈骗方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状态。若涉及刑事犯罪被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当我们探讨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何认定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故意,这涉及到对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各种行为和表现的综合判断。另外,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在不同金额、不同情节下,法律量刑会有怎样的区别,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对合同诈骗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标准、量刑差异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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