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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向谁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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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0 · 1668人看过
导读:被取保候审人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五日内向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主管机关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若有误则撤销决定退还保证金,无误则维持。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决定。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向谁复议

一、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向谁复议

被取保候审人若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执行机关通常是指公安机关,所以一般是向作出没收保证金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主管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若经审查认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确有错误,会撤销该决定,退还已没收的保证金;若认为决定无误,则维持原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经谁批准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被取保候审人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执行机关应根据其违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执行机关会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详细写明被取保候审人姓名、住址、违法事实和证据,没收原因、数额及法律依据等。之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责令其在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若被取保候审人对没收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三、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后能解除取保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后可以解除取保。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司法机关可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没收保证金后,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等情形,司法机关应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时,需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但没收保证金并不必然导致解除取保,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符合取保条件,司法机关可要求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继续取保候审。

在探讨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向谁复议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当面临这种情况,若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复议是有途径可循的。一般来说,是向作出没收保证金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复议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比如,若你能证明保证金的没收存在程序违法或者事实认定错误等情况,就更有可能在复议中争取到有利结果。你是否正处于这样的情况中,对复议流程或者结果仍有疑问呢?如果有,别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并提供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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