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起诉如何复议复核
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上一级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若上一级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起诉。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可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上一级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是否解除
检察院不起诉后,取保候审通常会解除。
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在检察机关阶段就终止了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既然诉讼已终止,继续采取该措施就失去了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相关机关应及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退还保证金或解除其他保证方式,恢复其人身自由。
需注意的是,不起诉分多种情况,如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但无论哪种,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取保候审都应依法解除。
三、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会结束吗
检察院不起诉并不必然导致取保候审结束。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若属于法定不起诉(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原则上案件就此终结,取保候审措施也应解除。
但若是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此外,还有存疑不起诉的情况(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种情况下,若后续没有新的证据补充等情况,也可能解除取保候审。总之,检察院不起诉后,取保候审是否结束需视具体不起诉类型及案件后续进展而定。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不起诉如何复议复核时,需要明确这一过程的具体步骤和要点。对于复议,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而复核则是针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进一步救济途径。若在复议复核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程序问题,或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存在疑问,比如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来启动复议复核等。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复议复核的每一个环节,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