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网络赌场罪不起诉有啥条件
开设网络赌场罪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犯罪没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形。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开设网络赌场时间短、获利少、参赌人员少,且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
证据不足不起诉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无法充分证明开设网络赌场行为或参赌人数、赌资数额等关键事实证据不充分。
二、开设网络赌场罪帮助犯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开设网络赌场罪帮助犯的量刑,需综合考量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等情节。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帮助犯时,要看其是否为赌场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招募人员、负责资金结算等具体行为。比如仅是提供一般性技术帮助,作用相对较小;若直接参与资金流转、组织大量人员参赌等关键环节,作用较大,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最终量刑会由法院依据案件全部事实,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出判定。
三、开设网络赌场罪按钱财量刑标准是啥
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与涉及的赌资等情况相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等。
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由法院最终判定。
当探讨开设网络赌场罪不起诉有啥条件时,需知这涉及多方面考量。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不起诉。比如只是偶尔参与组织小规模网络赌博活动,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还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可能不起诉。若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同样在此范畴。对于这些条件你是否清楚呢?若对开设网络赌场罪不起诉的具体认定、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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