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监视居住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解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得解除。像查着查着发现没犯罪事实,或者行为轻微不算犯罪,就得解除。这是对当事人的合理保护。
监视居住时间到了就得解除。法律规定最长六个月,时间一到必须解,避免超期关押损害当事人权益。
案件有变化,不符合指定监视居住条件也要解除。比如证据变了,嫌疑人危险性降低,就不用继续了。
出现这些情况,决定机关得赶紧作解除决定,通知执行机关立刻解除。
二、指定监视居住最多可以延续几次执行
1.关于指定监视居住,并没有延续执行次数的规定。
2.它的期限能折抵刑期,要是被判管制,监视居住一天抵刑期一天;判拘役、有期徒刑,两天抵一天。
3.一般指定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司法机关在此期间依法开展工作,到期就解除措施。
4.司法机关得严格依规适用,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益,平衡好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
三、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单日如何计算
在嫌疑人、被告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不折抵刑期。这很好理解,毕竟没换地方限制自由。
要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被判处管制,那监视居住一天折抵刑期一天。二者对自由限制程度差不多。
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监视居住两天折抵刑期一天。因为关押场所和指定居所限制自由程度有别。
计算从指定监视居住起始日开始,按规则对应折抵后续刑期。
当探讨指定监视居住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解除时,需明确符合解除条件至关重要。比如在案件侦查终结,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下,指定监视居住应当解除。还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出现时,也需解除。若您对指定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及后续流程等存在疑问,比如如何申请解除、解除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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