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婚姻要怎样分割财产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如下原则: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通常指受胁迫一方。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付出较多劳务、协助对方创业等,可适当多分。
比如,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按比例分割;无法证明的,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屋使用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对于共同经营积累的资金、购置的动产等,也依此原则处理。需注意,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总之,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重点在于公平合理,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二、可撤销婚姻情形及如何处理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处理方式为:受胁迫方或知晓对方隐瞒重大疾病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后,法院会进行审理。若查证属实,会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三、可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可撤销婚姻不算离婚。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而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可撤销婚姻需经法定程序撤销后才无效,不是自然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则是婚姻关系的主动解除。二者在性质、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在探讨可撤销婚姻要怎样分割财产时,我们知道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方面,一般会按照共同共有来分割。但如果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在婚姻被撤销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另行起诉。那么,如果在分割过程中遇到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或者对于分割比例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又该怎么办呢?若您对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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