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判定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判定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主体资格欠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范围的合同,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二是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未经所有权人授权售卖他人财物,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如何的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追认: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撤销: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确定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确定无效。
履行补救: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若被代理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是双方吗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并非双方都有。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对于这类合同,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这里的善意相对人就是指不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况的相对方。其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而合同另一方在效力待定期间通常没有撤销权,只有在合同被追认等生效后,按有效合同的规则处理权利义务,不存在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所以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主要在善意相对人一方,非双方都有。
当探讨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判定时,我们知道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除了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瑕疵等常见判定要点外,像合同的签订流程、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细节也至关重要。例如在一些涉及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是否善意、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等情况,都会影响合同的最终效力判定。若你对效力待定合同判定中的具体情形,比如在某些特殊行业合同效力判定、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效力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明晰判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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