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几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几年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2 · 1288人看过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与判刑无关,判刑依刑事犯罪而定,综合罪名、情节、后果等判定。如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等更重。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获被害人谅解,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幅度依全案判断,像在故意伤害案中此因素会影响最终刑罚。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几年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几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民事赔偿不涉及判刑,判刑针对的是刑事犯罪部分。具体判几年要依据犯罪罪名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例如,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酌情从轻处罚。但具体从轻幅度需结合全案情况判断。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前提条件: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即存在犯罪行为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

实质条件: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物质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

时间条件: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需注意,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主要是基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性质及功能定位。刑事诉讼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来抚慰被害人,其对犯罪行为的评价已体现对被害人精神层面的保护。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造成精神损害,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终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几年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其判决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犯罪行为的性质、造成的损害后果等。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可能判处较短刑期并附带一定赔偿金额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较长刑期及高额赔偿。若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巨大身心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会相应提高,刑期也可能延长。要是你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具体量刑标准、赔偿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