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死亡的赔偿范围是啥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因死亡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①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③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需鉴定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需要鉴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涉及专门性问题,如伤残等级、伤情程度、物品价值、因果关系等,往往需要鉴定。鉴定结论能为案件事实认定及责任划分提供关键依据。比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对伤者的伤残等级鉴定,会影响民事赔偿的数额。
但如果案件事实清晰,各方对相关情况无争议,可能无需鉴定。例如简单的盗窃案件,被盗财物价值明确且无异议,就无需进行财物价值鉴定。
总之,是否需要鉴定要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情节、争议焦点等因素,由办案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鉴定程序,以准确查明事实,公正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反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支持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基于同一犯罪事实,不具备反诉的独立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被害人与被告人就民事赔偿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反诉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在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死亡的赔偿范围是啥这个问题时,除了前文提及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常见项目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方面。比如,对于死者生前有特殊扶养关系的近亲属,可能存在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如果死者因工作等原因,其死亡给相关单位或家庭带来了间接经济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会有相应赔偿考量。你是否正在面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涉及死亡赔偿范围的相关问题呢?要是对具体赔偿项目的认定、赔偿标准的计算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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