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况而定。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即时作出承诺的,该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此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怎样确定合同解除日期
合同解除日期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达成解除协议之日为合同解除日期。若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中载明的日期即为解除日期;若未载明,则对方收到通知之日为解除日期。对于法定解除权,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当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且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解除通知中载明的日期或对方收到通知之日为解除日期。另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不行使即消灭;若未规定或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也消灭,之后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相应日期确定合同解除日期。
三、怎样确定合同订立的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1.承诺生效的地点:以承诺生效地为合同订立地是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书面合同的签字或者盖章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实际履行地: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确定合同履行地,但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在探讨怎样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时,我们了解到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当合同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合同成立;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合同成立。那如果合同成立后,发现某些条款约定不明该怎么办?合同成立后又出现纠纷该如何解决呢?若你对这些后续问题或者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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