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针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针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30 · 2259人看过
导读: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一是被害人,即因犯罪行为遭物质损失的自然人,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等;三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四是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且单位未提时,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针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针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

1.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自然人。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此类被害人由于自身情况无法独立行使权利,法定代理人可代为提起。

4.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需注意,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以保障合法权益。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咋认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如下:被害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有资格提起。若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提。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代其参与诉讼。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犯罪行为遭受直接经济损失,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需注意,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且必须是直接损失,才可认定主体资格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如医疗费需有正规票据证明。

2.财产损失赔偿:像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财物损毁、被盗抢等损失。例如被盗窃的财物价值,需有相关凭证证实。

3.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受到严重精神损害且有相关证据证明。

需注意,赔偿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且要提供充分证据支撑诉求,以便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人民检察院时,可能会对一些实际情况存在疑问。比如,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该如何更好地维护权益?或者当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如果您对这些相关问题还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各项要点,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