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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清算如何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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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8 · 1314人看过
导读:股东权益清算救济途径有:公司自行清算违法拖延,股东可申请法院强制清算,法院指定清算组监督;清算组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股东损失,股东可要求其担责,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致股东权益受损,股东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对公司债务担责。
股东权益清算如何去救济

一、股东权益清算如何去救济

股东权益清算救济途径如下:

若公司自行清算出现拖延等违法情形,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受理后会指定清算组,监督清算程序合法进行。

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可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可通过协商或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股东权益受损,股东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股东权益受侵害时清算救济方式有哪些

股东权益受侵害时清算救济方式如下: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以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受损。若公司拒绝,股东可起诉要求行使该权利。撤销权:对于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损害赔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强制清算:若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或故意拖延清算,股东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清算,以保护自身在清算中的权益,确保公司资产依法处置并分配。

三、股东权益受侵害时如何申请司法解散

股东权益受侵害时,若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司法解散公司。首先,需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满足条件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法院会综合审查,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判决。

当面临公司清算过程中股东权益受损的情况时,了解这些救济途径至关重要。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赔偿责任如何界定、清偿责任具体范围怎样确定等更为复杂的问题。如果您对股东权益清算救济途径相关问题,比如在追究清算组成员赔偿责任时的具体流程,或者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后债务承担的细节等仍有疑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您妥善维护自身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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