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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怎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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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8 · 1887人看过
导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一是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二是行使撤销权,享有撤销权方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如重大误解合同,误解方九十日内可行使。三是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已履行的依情况可恢复原状等并求赔偿。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怎么解除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怎么解除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事宜达成合意,合同即解除。

2.行使撤销权: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经法定程序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相当于解除。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若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需注意,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且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解除有啥条件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解除条件如下: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需注意,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有啥情形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无效:

1.重大误解:当事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3.欺诈、胁迫: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了解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能让我们在合同关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除了上述提到的协商解除、行使撤销权以及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外,实践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多具体情况。比如,若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遇到对方阻碍该怎么办?合同解除后,对于赔偿损失的具体计算方式存在争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可能会困扰大家。如果您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解除方式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不要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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