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合同要如何解除
采购合同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解除,根据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要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已履行部分处理等内容。
二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定情形时,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解除合同有争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二、采购合同解除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采购合同解除的法律程序如下:
首先是协商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原因、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此为最简便方式。
若协商不成,有法定解除情形。比如一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解除权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采购合同无效该走怎样的法律流程
采购合同无效后,首先应确定无效原因。若一方想主张合同无效,可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在此过程中,双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签订的相关情况,如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形。
若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无效,会作出相应判决。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后续按照法院判决执行财产返还及过错赔偿等事宜,走完整个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流程。
当我们了解了采购合同解除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这两种方式后,也许会有一些相关延伸问题。比如在协议解除过程中,对于已履行部分的验收标准存在争议该如何解决?又或者在法定解除里,若一方对通知解除合同的效力存疑,除了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还有哪些证据能更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您在采购合同解除方面还有这些或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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