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以问那边要抚养费吗
如果离婚时没有对抚养费作出约定或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若对方拒绝支付,可先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并强制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
二、离婚后可以分到土地吗
离婚后能否分到土地,需分情况判断。如果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可依法进行分割。比如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若土地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离婚时一般归该方所有,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外,农村土地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复杂情况,具体处理还需结合当地土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三、离婚后可以不让奶奶探视孩子吗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探视权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并非孩子的奶奶。
从法律角度,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拒绝奶奶探视孩子,因为奶奶没有法定探视权。但从情理和孩子成长角度,不建议生硬拒绝。若奶奶的探视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并无不利影响,适当让奶奶探视孩子,有助于孩子获得更丰富的情感支持,利于其健康成长。如果奶奶的探视行为干扰到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等,直接抚养方可与对方家庭沟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孩子权益 。
当谈及离婚后是否可以向对方要抚养费时,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若子女因患病、上学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费用,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权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并且,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支付。在抚养费的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变更等方面,或许你还有不少疑问。别担心,如果想深入了解离婚后索要抚养费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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