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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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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6 · 1599人看过
导读: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在四种情况下可批准取保候审,分别是可能判管制等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等特定情况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批准时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在以下情况可批准取保候审: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需注意,检察院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情形:

首先,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比如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再次犯罪的潜在迹象,为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不会批准取保。

其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若嫌疑人的行为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即时威胁,不符合取保条件。

再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这类情况会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侦查、审查工作,检察院通常不批准。

另外,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为保障相关人员安全,不适合取保候审。

最后,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嫌疑人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倾向,检察院不会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

三、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通常有以下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若犯罪嫌疑人有迹象表明可能再犯罪,如犯罪习性难改、存在再犯的条件和意图等,检察院一般不批。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例如嫌疑人有极端思想、行为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等情况。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像有过毁灭证据或威胁证人的行为等。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为保障相关人员安全,不予批准。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有自杀倾向或有过逃跑行为、迹象的,检察院不会同意取保候审。

当探讨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批准取保候审时,除了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像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如果你对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保证金缴纳退还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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