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寻衅滋事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通常由侵权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间接损失是因侵权行为而未能获得的预期利益等,只要该间接损失与寻衅滋事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就应当予以赔偿。但在实践中,确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数额可能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证据支持。如果双方对间接损失的承担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我不知道
二、寻衅滋事造成的精神损失赔偿谁来负责
寻衅滋事造成的精神损失赔偿一般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人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寻衅滋事者的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受损,属于侵权行为,需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
若寻衅滋事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是在单位活动等特定环境下,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单位可能需承担替代责任,但单位承担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三、寻衅滋事造成的精神损失赔偿该谁负责
寻衅滋事造成的精神损失赔偿一般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人负责。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寻衅滋事者故意实施违法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受损,其过错明显,需对精神损失赔偿承担责任。
若实施寻衅滋事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是在单位活动、雇佣活动等场景中,寻衅滋事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从事雇佣活动时发生,可能由单位、雇主担责,但单位、雇主担责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当我们探讨寻衅滋事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其实这背后涉及诸多考量。一般来说,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主体通常要对直接损失负责,而间接损失的承担情况较为复杂。例如,如果是因为寻衅滋事导致经营活动中断产生的间接损失,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与该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来确定责任主体。而且不同案件中的情况差异很大,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你是否正在为寻衅滋事行为间接损失的承担问题而困扰呢?若对其具体认定、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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