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期第二个30天离婚可以吗
1.在离婚范畴中,并无“冷静期第二个30天”的特定称谓。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
2.协议离婚存在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30日内,若一方不愿离,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期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
3.诉讼离婚是经由法院进行,不存在类似冷静期的规定。对于协议离婚,需在冷静期后的30日内未申请离婚证才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能简单认为“第二个30天就能离婚”,具体得依据实际法律程序和双方意愿来判定。
二、冷静期第二个30天未办离婚手续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冷静期第二个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后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冷静期第二个30天不申请离婚会怎样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分为两个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第一个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第二个30天内不申请离婚,即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后若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在了解冷静期第二个30天离婚是否可行这个问题后,我们深入探讨一下。首先要知道,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但要是双方在这第二个30天内,都坚定地要离婚,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是可以成功办理离婚的。关于离婚申请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如证件准备等,也会对能否顺利离婚产生影响。你是否在离婚相关流程上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冷静期第二个30天离婚的具体操作、后续手续等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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