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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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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3 · 1130人看过
导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一定条件限制。若被告人仅实施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应走民事诉讼途径;若被告人犯罪行为已受行政处罚,因处罚已一定程度弥补被害人损失,通常不能再提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损失与犯罪行为无直接因果关联,也不能提起。总之,需满足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且损失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等条件。
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哪些

一、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哪些

1.若被告人仅实施一般违法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便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走民事诉讼途径来处理相关事宜。

2.当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被处以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一般就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了,因为行政处罚已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3.倘若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联,也就是损失并非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这种情形下同样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之,要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要满足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被害人的损失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等条件。

二、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有哪些

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不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2.没有明确的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指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若被告不明确,法院无法确定责任承担者。

3.没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需清晰说明要求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以及这些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针对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受理范围内(特殊情况除外)。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并非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需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提起。

三、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以下情形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应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解决。

2.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当我们探讨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哪些时,除了正文提到的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可能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另外,若案件已经过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也无法提起。又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不允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果对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后续处理方式等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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