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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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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2 · 1552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的违约救济措施多样。一是继续履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按约继续履行,如卖方不交货,买方要求继续交货;二是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时可合理选择修理等方式;三是赔偿损失,违约方要赔偿直接及可得利益损失;四是支付违约金,依合同约定支付,过高或过低可调整;五是定金罚则,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
民法典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一、民法典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违约救济措施主要有:

1.继续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不交货,买方有权要求继续交货。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可合理选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像交付的产品有瑕疵,可要求修理。

3.赔偿损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经营利润损失。

4.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依合同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

5.定金罚则: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违约赔偿责任认定标准是啥

民法典中违约赔偿责任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有违约行为,即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其次,需存在损害事实,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标的物损毁、为履约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再者,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

赔偿范围一般以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可按约定支付,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三、民法典违约后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民法典》规定,违约后损害赔偿责任界定需考量以下方面。

首先,要有违约行为,即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其次,需存在损害后果,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

再者,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约行为引发。

关于赔偿范围,原则上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受损害方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若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我们探讨“民法典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适用违约金救济时,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另外,在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若未采取而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的损失就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如果您在实际遇到的合同违约事件中,对于违约金调整的具体标准、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界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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