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1.连带责任保证期约定不明,从主债务到期日起算六个月。若主债务期限没约定或不明,自债权人给债务人的宽限期满后算六个月。
在这期间,债权人没向保证人主张责任,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主张责任常指债权人书面要求保证人偿债。
要是债权人在保证期依法主张了,从这时起,按三年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债权人能起诉让保证人担责。
二、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无约定法律上咋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若债权人和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须在法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将免责。
三、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约定法律上咋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此期间,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需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来中断保证期间的计算,否则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为乙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若乙的债务履行期于2024年1月1日届满,那么保证期间到2024年7月1日止。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未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甲的保证责任免除。
当探讨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时,除了明确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在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若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其是否还需承担保证责任。另外,若主合同变更导致债务范围扩大,在约定不明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对扩大的部分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这些都是与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紧密相关且实际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对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更多细节及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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