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证反担保: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反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反担保: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等出质作为担保。
二、反担保无效时责任承担如何判定
反担保无效时责任承担判定规则如下:
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有效,反担保无效: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反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反担保人在担保人承担责任范围内根据过错分担。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反担保人依过错对担保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反担保人依过错在担保人承担责任范围内分担。
主合同无效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不担责,有过错承担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反担保人依过错在担保人承担责任范围内分担。
三、反担保在法律上有什么设立条件
反担保的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这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若第三人未提供担保,反担保便无从谈起。
其次,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反担保的提供者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再者,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最后,反担保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反担保旨在保障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其设立需严格遵循上述条件,以确保合法有效。
在探讨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之后,其实还有相关的要点值得我们关注。反担保设立后,若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追偿时,反担保就会发挥保障作用。然而,如果反担保存在瑕疵,比如反担保合同存在效力问题,可能会影响担保人权益的实现。另外,反担保的范围也需明确,通常包含担保人因履行担保责任所支出的费用、损失等。要是你在反担保过程中,对反担保的具体适用情形、反担保合同的拟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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