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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属于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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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0 · 2140人看过
导读:婚前一方按揭购房,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方需按规定对另一方补偿。
婚前按揭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按揭属于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婚前按揭部分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婚前按揭房产增值部分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产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按揭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先确定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以此比例乘以房产增值部分。

但若婚后也是用个人财产还贷,且能证明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那么房产增值部分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未对房产的增值有实质贡献。

三、婚前按揭所购房产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购房,房产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要考虑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

但如果婚后并非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是由婚前购房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那么该房产增值部分通常认定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探讨“按揭是否为共同债务”时,除了明确其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这一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拓展情况值得了解。若按揭属于共同债务,在债务清偿方面,双方的清偿比例和方式是怎样的呢?一般而言,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债务,在离婚等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房产贡献等因素来确定清偿比例。另外,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按揭,另一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如果你对按揭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权益维护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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