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放弃抚养费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通常是有效的。
但需注意,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若日后子女因正当合理需求,如重大疾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而原放弃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又允许时,子女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届时,子女或抚养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所需。
二、协议放弃探视权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放弃探视权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权利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有利于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
从法律角度讲,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自行处分、放弃这种法定权利。即便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因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会被认定为无效。
若一方认为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权,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
三、协议书放弃探视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放弃探视权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从权利角度看,当事人本可自由处分,但探视权又关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能仅因一方放弃就被剥夺。从义务角度讲,这是保障子女与未共同生活的父母交流、获得关爱的必要方式,不能随意免除。所以,即便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放弃探视权,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若一方阻碍另一方探视,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视权。
在探讨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我们了解到这一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不能再做变更。例如,如果孩子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其生活和医疗支出,抚养孩子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反之,如果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改善,不再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协商变更协议。对于协议书放弃抚养费以及相关变更等事宜,你还有什么疑问吗?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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