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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了没有去算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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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4 · 2417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过了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算离婚。该制度旨在让夫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若一方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婚姻关系继续。双方都愿离婚,需在规定时间共同申请,审查合格发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未办手续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有去算离婚吗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没有去算离婚吗

1.离婚冷静期过了却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明确规定不算离婚。此制度意在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一时冲动离婚。

2.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若一方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婚姻关系继续。

3.双方都愿离婚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经审查合格才发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总之,未办理相关手续,婚姻关系就仍存续

二、离婚冷静期过未去办理,婚姻关系还存续吗

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过了,双方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并未完成。此时,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旧受法律保护,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冷静期过未办理手续婚姻关系还存续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未办理手续,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便经过了离婚冷静期,但只要双方没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合法有效,未解除。若之后还想离婚,需重新走离婚登记程序。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过了没有去算离婚吗这个问题时,其实有许多相关要点值得关注。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但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之后若想离婚,就需重新按流程申请。那么,重新申请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新的材料?在冷静期这段时间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又该如何处理?如果对于这些后续离婚流程及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寻求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助您顺利解决离婚相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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