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一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类型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的受理范围具体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其受理范围如下: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的受案范围有哪些限制
刑事自诉案受案范围有明确限制。依据《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侵占案。这类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告诉,法院才处理。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此类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赋予了被害人一定救济途径,但需有相应证据支撑。
在了解哪一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后,想必大家对这一法律范畴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除了文中提及的几类常见自诉案外,像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若情节较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也可能属于自诉案范畴。还有虐待被监管人案,在特定情况下,被害人依法告诉的,同样进入自诉程序。这些自诉案有着各自的特点和法律规定。你是否对具体某类自诉案的认定或处理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刑事自诉案的范围界定、证据要求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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