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30天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离婚冷静期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30天届满后,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在接下来的30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一方未按规定时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规定旨在保障离婚的严肃性和双方的权益,避免冲动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30天内反悔还能撤回申请吗
可以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30天计算起始日法律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30天的起始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自该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探讨离婚冷静期30天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开始计算。了解了这一关键起始点后,大家或许还会关心冷静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比如是否可以撤回申请等。若您对这些围绕离婚冷静期的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是在整个离婚流程中还有其他法律困惑,都无需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清晰把握离婚过程中的每一个法律要点,让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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