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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就一定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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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477人看过
导读:担保责任的承担不一定因签字盖章就确定。担保责任承担需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有效时,签字盖章通常意味着认可担保条款,但主合同无效可能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一定担责;若担保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在撤销权行使期内撤销后无需担责;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书面同意加重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要综合审查判定。
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就一定承担担保责任吗

一、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就一定承担担保责任

不一定。首先要明确担保责任的承担需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若担保合同有效,一般情况下,签字盖章意味着对担保条款的认可。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可能随之无效,此时担保人不一定担责。

再者,若担保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如欺诈胁迫等,担保人在撤销权行使期间内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另外,债权人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所以,不能仅依据签字盖章就认定一定承担担保责任,要综合审查整个合同及相关事实情况。

二、担保合同签字盖章免责情形有哪些呢

担保合同签字盖章后,存在以下常见免责情形:

1.主合同无效:若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谋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

3.债权人单方行为: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超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明确担保类型签字盖章仍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便未明确担保类型,仍需承担担保责任。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先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虽未明确担保类型,但只要签字盖章且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就要担责,只是具体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与连带责任保证在责任承担顺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当探讨在担保合同上盖章就承担担保责任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盖章是否必然担责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即使在担保合同上盖章,但如果能证明盖章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另外,担保责任的范围也有多种情况,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承担范围需依据合同约定。若你在担保合同盖章相关的责任认定、担保范围界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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