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签买卖合同是否能有效
抵押签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例如,甲将房产抵押给乙后,又将该房产卖给丙,此买卖合同通常有效。但甲应通知乙,若乙认为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可要求甲处理转让价款。不过,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抵押财产转让,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的买卖合同效力可能会受影响。
二、抵押后签的租赁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抵押后签的租赁合同一般受法律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抵押权人因实现抵押权而处置抵押物,此时租赁关系不能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不过,若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抵押后签的租赁合同本身有效,但在抵押权实现时,其效力不能对抗抵押权,承租人可能面临租赁权益受损情况。
三、抵押后签买卖合同未经登记是否有效
抵押后签订的买卖合同,即便未经登记一般也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并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效力不受是否登记影响。
不过,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探讨签买卖合同是否能有效时,除了合同本身的条款等基础要素外,还有一些关键因素会影响其效力。比如合同双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可能无效。另外,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会对其效力产生影响。倘若你对买卖合同的效力仍有诸多疑问,例如在签订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不知如何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或者对合同生效后的履行等相关问题存在困惑,那么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消除你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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