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
首先明确,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房产归属有多种情况。若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一般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首付3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及增值10万,登记方需补偿对方15万。
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时间等综合判定。
还有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按揭房,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分割方式可协商房产归一方,由该方补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也可将房屋出售,分割所得价款。总之,离婚时按揭房分割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分配财产。
二、离婚时按揭房剩余贷款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时按揭房剩余贷款债务划分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按揭,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贷款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债务承担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需承担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三、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分割有啥法律依据
离婚时按揭房增值部分分割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补偿。
在探讨离婚时的按揭房怎么分割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分割按揭房后,剩余的贷款偿还责任如何确定,是由一方单独承担,还是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按揭房进行了装修等增值操作,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都是与离婚时按揭房分割紧密相关的问题。婚姻关系破裂本就复杂,涉及到房产分割更是让人头疼。如果你在离婚时遇到按揭房分割的具体难题,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有疑惑,不要让困扰继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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