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由谁决定的

监视居住由谁决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1621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的决定主体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对符合可能判处管制等情形的被告人可决定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等案件中可能逃避侦查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可决定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般刑事案件时,对符合如患严重疾病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该措施。各机关依职责和规定决定。
监视居住由谁决定的

一、监视居住由谁决定的

监视居住的决定主体通常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被告人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在审判阶段,若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对其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主要针对职务犯罪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如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可以决定对其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则适用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总之,不同的司法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二、监视居住执行过程中有哪些法律责任

在监视居住执行过程中,不同主体有不同法律责任:

被监视居住人:若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可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监管不力,致使其脱逃或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和个人:若拒绝执行监视居住机关依法作出的协助执行决定,可对其予以罚款;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可予以罚款,仍不配合的可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和监督机制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工作,比如限制其活动范围、对其进行监控等。

监督机制方面,人民检察院对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若发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在决定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检察院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监视居住。这一系列监督机制确保了监视居住措施合法、公正、有效地实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监视居住由谁决定的问题时,我们知道这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但具体由谁来决定,要依据案件所处的阶段等因素。比如在侦查阶段,通常由公安机关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而在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决定。你是否对监视居住的决定主体及相关程序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地点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