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人得是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呐,像被害人啦,已去世被害人的那些近亲属呀,还有没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之类的。
2.得有清楚的被告人哦。
3.得有具体要求赔偿的事儿以及能支撑的事实依据呢。
4.被害人的损失那可是被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造成的呀。
5.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得是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附带民事诉讼得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那些有权提起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没提的,就不能再提啦,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去提起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物质损失是其主要赔偿内容。
首先,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获赔偿,如犯罪行为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其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
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对于盗窃、诈骗等非毁坏财物型犯罪,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一般来说,赔偿范围限定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需注意,精神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若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它要求案件必须是刑事诉讼,这是大前提。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比如财物被损毁、身体受伤害等。并且,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这些条件相互关联。若您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对如何准确判断是否满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以及提起后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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