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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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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1512人看过
导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原告须是有资格者,如被害人、已去世被害人近亲属等;要有明确被告人;有具体赔偿事项及事实依据;被害人损失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有权提起者逾期未提则不能再提,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人得是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呐,像被害人啦,已去世被害人的那些近亲属呀,还有没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之类的。

2.得有清楚的被告人哦。

3.得有具体要求赔偿的事儿以及能支撑的事实依据呢。

4.被害人的损失那可是被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造成的呀。

5.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得是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附带民事诉讼得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那些有权提起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没提的,就不能再提啦,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去提起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物质损失是其主要赔偿内容。

首先,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获赔偿,如犯罪行为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其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

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对于盗窃、诈骗等非毁坏财物型犯罪,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一般来说,赔偿范围限定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需注意,精神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若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有哪些?它要求案件必须是刑事诉讼,这是大前提。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比如财物被损毁、身体受伤害等。并且,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这些条件相互关联。若您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对如何准确判断是否满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以及提起后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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