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缓刑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算吗
1.判缓刑时,看守所羁押时间通常不被计算。缓刑意味着对已犯罪之人暂不执行刑罚,先行宣告定罪。
2.判决宣告前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然而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故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3.如某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判决前羁押一年,此一年羁押时间不会计入缓刑五年期限。
4.需知,具体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会因地区、案件情况等因素而不同,如有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意见。
二、判缓刑时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怎样折抵刑期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一般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因为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并非实际执行刑罚的期间。先行羁押的期间是对被告人在判决确定前的人身自由限制,而缓刑考验期是对犯罪分子考察的期限,二者性质不同。不过,若缓刑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时,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三、判缓刑时在看守所羁押时间能否折抵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判缓刑时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缓刑并非实刑,而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规定的刑期折抵,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情况。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不存在将先前羁押时间折抵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因为缓刑本质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暂不执行,与实际服刑有别。所以,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无法用于折抵缓刑考验期。
当我们探讨判缓刑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是否算的时候,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细节。首先要明确,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限的。但具体的折抵规则较为复杂,不同情形下的折抵方式也有差异。比如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其折抵情况各有规定。要是您对这些折抵规则不太清楚,或者对判缓刑后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让您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消除心中疑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