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的着手是怎样认定的
1.绑架罪着手认定关键在于启动绑架行为。即犯罪人对被害人施加暴力、胁迫等,限制其人身自由或掌控其行动时,便算着手。
如犯罪人暴力强行带走被害人,或以威胁让其跟随,已进入着手阶段。
2.但具体认定需依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手段等因素都得纳入。若对具体案件中绑架罪着手认定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二、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法律认定标准是啥
绑架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双重客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有以下要点:
既遂标准:通常采用控制人质说。只要行为人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际控制了人质,即构成绑架罪既遂。因为此时人质的人身自由已被限制,绑架罪保护的法益已受侵害。
未遂标准:若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绑架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实际控制人质,如被警方及时制止、人质逃脱等,则认定为绑架罪未遂。
需注意,既遂与否不以行为人是否实现勒索财物等目的为判断依据。比如绑架成功后未拿到赎金,仍属既遂。
三、绑架罪的既遂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根据我国刑法,绑架罪是行为犯,判定既遂并不以行为人是否实现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为标准。
绑架罪既遂的核心判定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即实际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当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实力支配之下,使被害人失去行动自由,绑架行为即已完成,构成既遂。
例如,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将乙劫持并关押在秘密地点,此时乙的人身自由被甲控制,即便甲尚未向乙的家属提出勒索要求,或者勒索未得逞,甲的绑架行为也已既遂。
所以,只要行为人完成绑架行为,实际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就构成绑架罪既遂。
当探讨绑架罪的着手是怎样认定的时候,要知道绑架罪着手的认定有着关键要素。一旦行为人开始实施对他人人身自由的实际控制行为,就可认定为着手。例如,开始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以限制其人身自由,此时便进入了绑架罪的着手阶段。但在实践中,认定着手并非简单之事,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节仔细判断。如果您对绑架罪着手的认定细节、与其他类似犯罪着手认定的区别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清晰把握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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