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产拆迁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产拆迁所得的补偿款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拆迁补偿仅为对原房产价值的补偿,原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补偿款部分原则上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可主张对该部分补偿款享有一定比例的权益。
若拆迁补偿包含对安置人口的补偿等,如因拆迁获得了安置房等,一般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对拆迁安置事宜的贡献等因素来合理分割。比如双方都对拆迁安置有贡献,可协商按一定比例分割安置房等财产。
总之,要综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产拆迁后的分割方式。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一般算共同财产。但如果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或赠与行为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且仅为该方利益,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例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且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该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小额赠与,或者一方将自己婚前财产在婚后赠与对方,通常视为共同财产。总之,要根据具体的赠与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探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分割时,我们了解了多种情形和方式。但实际分割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状况。比如涉及到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内的归属及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了作品,后续收益该如何分配。还有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当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又该如何计算并合理分割呢?这些都是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你对这些还有疑问,或者对财产分割整体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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