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被害人要是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方面的损失,那是可以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哦。
2.要是犯罪行为让被害人身受损害,像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之类的物质损失呢,就可以这样做。
3.要是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比如像盗窃、抢劫这类犯罪行为让财物被损毁或者丢失了,那也可以。
4.就算经过追缴或者退赔,还是没能弥补损失的话,被害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5.当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遭受到犯罪侵害,受损的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呢。
二、不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造成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精神损失赔偿应通过单独民事诉讼解决。
2.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4.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经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三、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造成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限于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应通过单独民事诉讼解决。
2.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处理,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经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当探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若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造成损害,被害人也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另外,在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里,权利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样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是否遇到过可能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呢?如果对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