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能否会见律师
1.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会见律师,这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法律赋予受委托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只要律师持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
2.会见过程中,律师可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证据,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与辩护策略,有助于司法公平。
3.律师会见需遵守相关规定,不能违反监管场所制度,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4.若会见受阻,律师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利。为确保顺利会见,律师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律师会见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监督律师和监管部门行为,若权益受损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有哪些限制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一般限制较少。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无此限制。
会见时,律师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以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充分性和保密性,确保辩护权的有效行使。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有哪些法律限制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一般无特别法律限制。依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48小时。
不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但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无此限制。
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可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应遵守监管场所规定和执业纪律,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当我们聚焦“起诉会见律师”这个重要事项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起诉阶段会见律师后,接下来律师可能会协助收集关键证据,以增强诉讼的胜算,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而且,若案件较为复杂,还可能涉及补充侦查等环节,这期间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十分必要。此外,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会告知当事人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务必认真对待。如果你在起诉过程中对于证据收集、诉讼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还想进一步了解“起诉会见律师”的更多内容,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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