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跨法适用时能否用新法
1.刑法跨法适用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该原则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当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从旧法施行持续到新法施行后时适用新法;若犯罪行为在旧法施行期间结束,审理时新法已施行,原则上用旧法,新法处刑轻时用新法。这既维护了法律稳定性,又体现刑罚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当事人权益。
2.对于“处刑较轻”的判断标准是明确的,先看法定最高刑,最高刑轻的即为处刑较轻;若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比较法定最低刑。例如旧法法定最高刑10年,新法7年,应适用新法。
3.为更好地贯彻该原则,司法人员要精准掌握新旧法的差异,准确判断“处刑较轻”情况,确保在不同跨法情形下正确适用法律。同时,可加强对该原则的宣传,让公众理解其意义,增强法律的公信力和认同感。
二、刑法跨法适用时旧案能否依新法判决
刑法跨法适用时,旧案能否依新法判决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该原则是指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即旧案一般应按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判决。但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适用新法。
例如,行为发生在旧法施行期间,审判时新法已生效,若旧法认定为犯罪,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此时应适用新法,不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若新旧法都认定为犯罪,而新法处罚更轻,也适用新法判决。
这一原则既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要求,保障当事人对法律的合理预期,又考虑到新法可能更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刑法跨法适用若用新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刑法跨法适用用新法在一定条件下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该原则要求,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但如果新法处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当行为跨越新旧法时,若新旧法都认为是犯罪,且构成连续犯或继续犯的,应适用新法。因为连续犯和继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持续或连续,在新法施行期间仍在进行,适用新法是合理的。
如果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新法认为是犯罪,只对新法施行之后的行为适用新法。如果旧法处刑比新法重,即使行为开始于旧法时期,也应适用处刑较轻的新法。这既维护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又体现了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
当探讨刑法跨法适用时能否用新法这个问题,其实背后还有相关的延伸要点。比如在确定能否用新法之后,新法适用的具体范围界定也十分关键,不同的犯罪情形可能在新法下有不同的适用标准。而且对于一些在新旧法交替期间持续发生的犯罪行为,其法律适用规则也较为复杂。如果你曾遇到涉及刑法跨法适用的案件,是否适用新法的判定可能会极大影响案件发展。要是你对刑法跨法适用时新法的适用范围、持续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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