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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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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5 · 2160人看过
导读:司法强拆在特定情形下不予执行,以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与维护法律公正。这些情形涵盖事实、法律、程序等多方面,如事实依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补偿不合理、违背行政目的、程序违规、超越职权等,还有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法定情形。为避免此类情况,行政机关需严格审查事实、正确用法律、保障补偿公平、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职权合法。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强拆在存在特定情形时不予执行,旨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公正。这些情形包括事实、法律、程序、目的等多方面存在明显问题。

1.事实依据不足,如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房屋状况认定不清,缺乏关键事实支撑。

2.法律适用错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适用法律有误,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补偿不合理,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损害被执行人权益,使其基本生活、生产经营受影响。

4.违背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未达成行政行为应有效果。

5.程序违规,严重违反法定或正当程序,如未公告、未保障陈述申辩权。

6.超越职权,作出决定主体无相应权限。

7.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宜强制执行情形。

为避免司法强拆不予执行情况,行政机关应严格审查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公平补偿、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职权合法。

二、司法强拆不予执行后当事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后,当事人主要有以下救济途径:

行政机关角度:若因行政行为存在违法等问题导致不予执行,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维护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也能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一般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请求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

后续执行角度:若行政机关对不予执行裁定有异议,可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此时当事人可积极参与相关程序,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司法强拆准予执行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司法强拆准予执行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主体适格:申请主体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程序合法:需先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等补偿。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材料完备:申请时应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等材料。

符合公共利益:征收项目需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如国防和外交、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满足上述条件,法院才可能准予司法强拆执行。

当我们探讨司法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相关情形,还有一些拓展方面值得关注。司法拆不予执行后,若被拆迁方的房屋依旧面临拆迁需求,后续的合法拆迁程序该如何推进,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此外,因司法拆不予执行给拆迁方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界定和赔偿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司法拆关乎多方利益和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果你对司法拆不予执行后的程序推进、责任赔偿等问题仍存疑惑,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与司法拆不予执行相关的法律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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