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检察院做取保候审要满足什么条件
1.或许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3.要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状态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状况;
4.当羁押期限已到,案件还没处理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
检察院在决定取保候审时,会全面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等方面。并且,犯罪嫌疑人得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倘若符合上述条件,经过检察院审查核准后,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二、区检察院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区检察院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如下: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比如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预备再次作案。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像恐怖活动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对公共安全存在紧迫威胁。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例如已出现威胁证人的迹象。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如犯罪嫌疑人曾扬言报复相关人员。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有证据显示其有自杀或逃匿倾向。
总之,若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形,区检察院通常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从而不予取保候审。
三、区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区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刑罚相对较轻,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通常较小。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要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特殊人群权益。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避免超期羁押,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是否适用。
当探讨区检察院做取保候审要满足什么条件时,我们了解到这一举措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条件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被批准。还有,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同样有可能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你是否在关心身边涉及检察院案件中的取保候审情况呢?若对区检察院做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及相关流程仍有疑问,比如特殊案件类型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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