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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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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4 · 1408人看过
导读:满足以下条件可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三是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的妇女,取保无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结。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审查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决定取保,且被取保者需遵守相关规定。
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大概会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独用附加刑就行的;

2.或许要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者正在给自家婴儿喂奶的妇女,取保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

4.关押期限到了,案子还没结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是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决定让其取保候审。并且,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得遵守规定,像没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之类的。

二、检察院决定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比如实施暴力犯罪且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这类嫌疑人会对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阻碍。

3.有自杀、逃跑或继续实施犯罪可能的。为防止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或再次危害社会,通常不予取保。

4.属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因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

5.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这类行为显示其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6.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三、检察院不同意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检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审,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检察院可能不同意:一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如多次流窜作案,有继续危害社会的潜在风险;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像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等,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例如有迹象表明其试图联系证人改变证言;四是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五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比如之前有过逃跑行为。此外,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也可能不同意取保候审,如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况。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时,实际上还有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例如,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后果等。了解这些拓展内容,能让您更全面地认识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您是否对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存在疑问,或者对相关后续事项感到困惑呢?如果您还想进一步明晰关于取保候审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解读,为您解惑,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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