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债务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具体情况可结合实际详细分析。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清偿责任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清偿责任一般按以下规则划分:
共债共签与事后追认: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通常是连带清偿,即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日常家事代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超出日常家事范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否则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清偿。
清偿后,夫妻内部可按约定分担,无约定则平均分担,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如何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后,通常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依据《民法典》,该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可向另一方主张追偿,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实践中,债权人既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即便夫妻间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依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当探讨哪些债务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时,除了常规认定的部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哪怕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无疑属于共同债务。若你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债务清偿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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