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中相对人固有的抗辩有哪些情形
代位权中相对人的固有抗辩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诉讼时效抗辩。若相对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那么其可依此对抗债权人的代位权主张。
二是对债务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比如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可据此抗辩。
三是不安抗辩权。如果相对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这也可作为对抗代位权的理由。
四是先履行抗辩权。若相对人与债务人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为相对人的固有抗辩。
二、代位中相对人固有抗辩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代位权诉讼中,相对人固有抗辩是其重要的防御手段,主要适用情形如下:
权利未到期抗辩:若相对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相对人可据此对抗债权人的代位权主张。例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到,相对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向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债权不成立抗辩:当相对人与债务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时,相对人可提出此抗辩。如合同因违法、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被认定无效,相对人无向债务人履行的义务,自然也能对抗债权人的代位请求。
债务已履行抗辩:若相对人已向债务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其可就已履行部分进行抗辩。比如已支付货款,可提供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明债务已消灭或部分消灭。
三、代位中相对人固有的抗辩情形法律如何界定
在代位权诉讼里,相对人固有的抗辩情形有明确法律界定。依据《民法典》,相对人可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
相对人基于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抗辩,如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被撤销、已履行等情形可主张。若相对人与债务人的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在债权人代位求偿时,相对人能以该事由进行抗辩。同时,诉讼时效抗辩也是常见情形,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相对人可对债权人行使该抗辩权。
此外,相对人还能以与债务人之间约定的抵销权等进行抗辩。法律如此规定,是为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利益,保障相对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使其可基于真实法律状况提出合理抗辩。
当探讨代位中相对人固有的抗辩有哪些情形时,除了已知的这些情形,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相对人行使这些抗辩权后,对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倘若相对人成功主张抗辩权,债权人的代位请求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驳回。另外,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相对人提出抗辩,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也是一个关键问题。相对人需要对其主张的抗辩情形提供相应证据。你是否在代位权纠纷中遇到过相关难题呢?要是对于相对人抗辩后的影响、举证责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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